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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申报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 《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5号令)、《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的要求,现就2024年申报上海市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对象

2024年及近年拟申报仪表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需科目》学习要求

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统一由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组织实施。按照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一般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每年为30学时,三年内累计完成90学时”的要求,2024年申报总学时为90学时(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必修课超学学时可抵扣选修课学时)。

课程要求

学习形式

学时要求

课程选择

公需 科目

必修课程

在线直播

45学时

知识产权基础、创新知识基础、项目管理基础、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基础、数字化技术基础,以及经认可的讲座类课程等

选修课程

网络课件

45学时

网上课件学习课程

学员自行选修

自即日起,可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注册、报名、缴费、学习。

若因《公需科目》必修课(在线直播)课程报名开班在仪表电子专业申报截止日期后的,申报人可提交已报名成功的证明材料,允许先申报后学习。

三、《专业科目》学习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5号令)有关专业科目“每年为60学时”的学习要求,2024年度申报仪表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人员应完成不少于60学时《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作为当年参加职称申报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减少重复学习,对曾参加《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及认可的其他评委会《专业科目》学习所获得的学分学时,至2024年6月30日止尚在5年有效期内的(已参加过职称评审的学时不可重复使用),提供学习证明,最多可抵扣《仪表电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40学时。

自即日起,仪表电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平台正式开放,拟参加学习人员可登录“上海仪表电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网络学习平台”(https://inesajxjy.byl.sh.cn/login),输入账号(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即可注册、任选课程缴费、学习。

仪表电子《专业科目》需在申报截止日前完成规定的学时要求,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上海仪表电子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曾参加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面授课程的至2024年6月30日止,尚在5年有效期内的(已参加过职称评审的学分学时不可重复使用可抵扣相应的学时。

 

具体事宜,详见平台网站通知栏的《用户手册》

咨询电话:闵老师 18930299913

 

特此通知。

 

上海市仪表电子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