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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规划设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5号令)的要求,根据《2018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建设交通类各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精神,经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同意,从2017年起,对申报规划设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现将2018年规划设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申报工程系列规划设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包括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分为专业通识课程和专业技术课程,专业通识课程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通用基础知识、技能,专业技术课程包括各领域的专业技术和应用知识。

三、继续教育方式

规划设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采用网络在线学习形式进行,完成在线学习产生的继续教育学时5年内有效。

四、年度学时要求

申报人按时完成规划设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有关情况,将作为当年高级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之一。

按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60学时,2018年度申报人员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暂定为累计不少于30学时。其中,通识课程为必修课,不少于8学时,其它为选修,不少于22学时,可选择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课程学习。

申报高级职称时,按照申报日期向前倒推5年为一个周期计算累计学时,申报人员应在申报当年取得受理号前,完成当年规定的专业课程累计学时要求。

五、个人注册及学习

登陆“规划设计专业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www.sptce.cn/)进行“用户注册”,完成个人信息填报—选择学习课程—完成费用缴纳—开展课程学习,具体费用与选择课程的学时有关。详细操作说明详见该平台网站。

六、学时记录查询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请至“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完成“新学员注册”;9月31日后,请至 “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可查询学时记录,具体方法:“登陆”后,点击“已修课程查看”。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016324648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程系列规划设计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